BBS婚姻板上,和離婚男子陷入愛河的女子抱怨著男友的十歲小女兒,愛撒嬌不肯回房間自己睡,躺在他們中間活生生便像一堵牆,黏人精硬要跟著去買晚餐便當,連十分鐘的體己話都有第三者干擾。她哇拉拉的說著:「難道一個戀愛中的女子,想要擁有和男友相處的時間有什麼不對嗎?我真的越來越討厭他女兒,最好她連看都不要讓我看到。」

網友們有的支持,有的反對。愛上這樣的男人就該預想到旅途的艱辛,愛屋及烏的寬大心態,才能建立幸福美滿的家庭。哪個女人不想被疼愛,是個男人就該保護女友不受傷害,就算是骨肉至親的女兒也是一樣。更有人提出了阿姨媽媽論-「作家事剛好洗到小女孩的衣服,是好心,不是義務,要不然她自己洗。煮菜是給阿姨自己吃的,不是應該的,如果不想吃,就別吃。」

原來作為一個沒有媽媽的小孩,就該自己遮風擋雨、自己堅強生活,不管你是十歲、兩歲還是二十歲。

我是一個喪母的小孩,因為一場莫名的怪病,七歲那年我的世界裡再也叫不出媽媽。當這討論串的文字映入我的眼簾,我才終於明白什麼叫做永恆的失去。

原來從此以後,沒有一種愛會永遠圍繞著我,不管我是圓是扁,是好是壞。我不再能任性地撒嬌,嬌蠻地吵鬧,我不能沐浴在理所當然母愛中。從今而後,我必須時時感激涕零,刻刻滿腹感恩,五體投地的謝謝你們願意施捨我一些溫情,出於義務之外的照顧。

原來今天開始,我變成了處處多餘的第三者,製造陌生感的破壞者。我該心懷感激,謝謝妳願意照顧我爸,容忍我這不圓滿、不屬於你的陌生人。

世界總是充滿缺憾,而喪失至親的缺憾竟是這麼難以彌補。不論是十歲的小女孩、五歲的小男孩、還是二十四歲的我,昂貴的寄宿學校、富裕的金錢、親戚的同情我們都不想要。如果可以,能不能讓媽媽回來我們身邊就好?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komiakomi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